与你有关!新版民防行政惩罚裁量基准措施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31 14:11
与你有关!新版民防行政惩罚裁量基准措施和政策解读!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行政惩罚裁量基准实施措施(2020版)政策解读 为了保障公道合理行使行政惩罚裁量权,推进民防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尺度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等法令、法例、规章和《上海市人民当局关于本市成立行政惩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划定,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拟定了《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行政惩罚裁量基准实施措施(2020版)》(以下简称“《裁量基准》”)。
一、起草配景 行政惩罚是民防部分行使的重要行政执法权,惩罚裁量是否合理、适当,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成立行政惩罚裁量基准制度,可以或许规范执法部分自由裁量权利,切实保障民防相关法令、法例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提高民防行政执法质量和公信力。
二、主要思路和原则 行政惩罚自由裁量权是在详细执法办案勾当中客观存在的。裁量基准的拟定思量行政惩罚的公平公道合理,同时兼顾民防行政执法的实际特点,在充实调研并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遵循以下原则: (一)正当性原则。为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裁量基准》设定了部门明确民防属于相关行政办理部分的非民防相关法令、法例、规章作为惩罚依据。
同时,严格根据法令、法例、规章划定的惩罚种类和幅度规模内划分差别阶次,未逾越法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和规模。(二)合理性原则。
实施裁量基准制度,是为了规范而非剥夺裁量权,《裁量基准》从违法行为的产生频次、粉碎数量和危害后果等方面区分违法情节,配置从轻行政惩罚、一般行政惩罚、从重行政惩罚三个等级,并统一罚款的量罚幅度尺度。(三)综合裁量原则。
明确市区民防主管部分合用《裁量基准》时,应联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性等因素界定违法水平,综合考量是否具有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惩罚的景象,并最终作出是否惩罚、予以何种惩罚以及惩罚幅度的决定。(四)公平公道原则。
成立裁量基准制度,执法人员可以依据情节对应的尺度举行惩罚,从源头上制止的执法办案的随意性。当事人也可以根据违法情节对号入座,对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举行监视,确保行政惩罚行为的公平、公道、合理。三、主要内容 《裁量基准》涉及法令依据1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处所性法例依据4部,即《上海市民防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宁静办理条例》和《上海市修建市场办理条例》、《上海市检讨检测条例》;市当局规章5部,即《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办理措施》、《上海市防空警报办理措施》、《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办理措施》和《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办理措施》、《上海市地下空间宁静使用办理措施》。详细包括行政惩罚事项32项,个中民防法令法例为依据的14项,非民防法令法例为依据的18项。
四、征求意见环境 《裁量基准》形成初稿后,先后征求了市民防办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元、各区民防办公室、民防行业协会、市民防办当局法令参谋团队和社会公家的意见发起,共收到意见39条,采取15条,部门采取5条,未采取19条。《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行政惩罚裁量基准实施措施(2020版)》经正当性审查与上位法不相抵触,切合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行政惩罚裁量基准实施措施(2020版)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防行政惩罚行为,保障依法公道行使行政惩罚裁量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等法令法例规章和《上海市人民当局关于本市成立行政惩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划定,联合本市民防行政惩罚事情实际,拟定本措施。第二条本措施划定的民防行政惩罚裁量基准,是指民防行政主管部分联合行政执法实践,对法令法例规章中的行政惩罚裁量的合用条件、合用景象等予以细化、量化而形成的详细尺度。
本市民防行政惩罚裁量基准,联合民防执法现实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办理措施》、《上海市防空警报办理措施》等民防专业类法令法例规章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宁静办理条例》、《上海市修建市场办理条例》、《上海市检讨检测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办理措施》、《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办理措施》、《上海市地下空间宁静使用办理措施》等建设范畴法例规章作为行政惩罚的合用依据。第三条市、区民防行政主管部分实施行政惩罚裁量权时,该当遵守本措施。但法令、法例、规章还有划定的,从其划定。第四条本市民防行政惩罚裁量基准按照违法行为的产生频次、粉碎水平和危害后果等配置从轻惩罚、一般惩罚、从重惩罚三个等级。
罚则中涉及罚款惩罚种类的,罚款数额按下列要求实施: 从轻惩罚的罚款数额为从最低限额到最高限额幅度中较低的20%阁下;一般惩罚的罚款数额为从最低限额到最高限额这一幅度中的20%至80%阁下;从重惩罚的罚款数额为从最低限额到最高限额这一幅度中较高的20%阁下。详细幅度详见附件裁量基准划定。第五条根据附件行政惩罚裁量基准划定,在从轻行政惩罚中,对于部门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能主动整改的,可以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不予罚款惩罚。
在从重行政惩罚中,对于部门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在责令限期纠正、赐与罚款惩罚外,该当依法采纳责令停产停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等惩罚。第六条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该当认为当事人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一) 多次实施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 (二) 伪造隐匿销毁重要违法行为证据的; (三) 造成重大及以上宁静、质量变乱的; (四)其他依法该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景象。
个中,产生下列景象之一的,该当根据法定惩罚上限予以惩罚: (一)危及人防战备和人防设施宁静,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严重损害群众好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暴力抗法或冲击抨击举报人、证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恶性变乱的。第七条根据相关法令法例规章,按照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存心、共同观察、整改立场和整改效果等详细情节,可以依法从轻或从重惩罚。第八条市、区民防行政主管部分该当在精确认定违法事实、依法确定违法行为合用的罚则的基础上,行使惩罚裁量权。
第九条市、区民防行政主管部分行使惩罚裁量权该当对峙正当、适当、惩罚与教育相联合的原则,根据相关法令法例规章、本措施和裁量基准实施,并遵循下列步骤: (一)按照民防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性等因素,确定其属于从重、一般、从轻、减轻中哪一裁量种类。(二)综合考量民防违法行为的详细情节,在所属裁量种类内确定对其予以何种惩罚,以及详细惩罚内容、金额。
民防违法行为切合本市《民防范畴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或者切合其他法定不予惩罚景象的,依法不予行政惩罚。第十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市、区民防行政主管部分该当根据法令合用目的和过罚相当的原则,团体接头决定量罚尺度和幅度: (一)遇有裁量基准未划定的违法景象,足以影响裁量基准合用的; (二)对未列入裁量基准的其他民防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惩罚,根据法令法例规章的划定需要举行裁量的; (三)合用裁量基准将造成行政惩罚畸重或者畸轻的。第十一条民防行政执法办案人员在案件观察历程中,该当按照本措施和裁量基准划定的裁量因素和景象,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第十二条违反本措施及裁量基准实施行政惩罚,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不良影响和其他危害后果,组成执法过错的,该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措施由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卖力解释。第十四条本措施自2020年12月10日起施行。上海市民防行政惩罚裁量基准(2020版) 一、民防专业类法令法例规章 序号 1 违法行为 不建筑结建民防工程 惩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定依据 《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办理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违反本措施的行为,由市或者区民防办根据下列划定予以行政惩罚:(一)不建筑结建民防工程的,赐与警告,并责令限期建筑,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基准 1.从轻应建未建防空隙下室面积不足1500平方米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建筑,并处1万元-3万元罚款。2.一般应建未建防空隙下室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不足3000平方米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建筑,并处3万元-8万元罚款。3.从重应建未建防空隙下室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建筑,并处8万元-10万元罚款。
序号 2 违法行为 新建民用修建少建防空隙下室或者不缴、少缴民防工程建设费 惩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定依据 《上海市民防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条例划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民防办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可以并惩罚款: (一)新建民用修建少建防空隙下室或者不缴、少缴民防工程建设费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裁量基准 1.从轻新建民用修建少建防空隙下室面积低于应建面积的3%;或少缴民防工程建设费低于应缴数额的3%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并处1万元-3万元罚款。情节轻微,并能主动整改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2.一般新建民用修建少建防空隙下室面积占应建面积的3%以上低于10%;或少缴民防工程建设费占应缴数额的3%以上低于10%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并处3万元-8万元罚款。3.从从头建民用修建少建防空隙下室面积占应建面积10%以上;或少缴民防工程建设费占应缴数额的10%以上;或不缴民防工程建设费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并处8万元-10万元罚款。
序号 3 违法行为 侵占民防工程 惩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定依据 《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办理措施》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任何单元和小我私家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侵占民防工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对违反本措施的行为,由市或者区民防办根据下列划定予以行政惩罚:(七)违反本措施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划定侵占民防工程的,赐与警告,并责令限期纠正,可以对小我私家并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元并处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裁量基准 1.从轻侵占民防工程面积不足300平方米,且未造成人防工程布局、设施损坏;或侵占时间不足30天,且未造成人防工程布局、设施损坏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300元-1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1万元-2万元罚款。情节轻微,并能主动整改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2.一般侵占民防工程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不足2000平方米,且未造成人防工程布局、设施损坏;或侵占时间30天以上,不足6个月,且未造成人防工程布局、设施损坏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1000元-4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2万元-4万元罚款。3.从重侵占民防工程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或侵占时间6个月以上;或对人防工程布局、设施造成损害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4000元-5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4万元-5万元罚款。
序号 4 违法行为 不根据国度划定的防护尺度和质量尺度建筑民防工程 惩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定依据 《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办理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对违反本措施的行为,由市或者区民防办根据下列划定予以行政惩罚:(三)不根据国度划定的防护尺度和质量尺度建筑民防工程的,赐与警告,并责令限期纠正,可以对小我私家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元并处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裁量基准 1.从轻违法行为导致分项工程质量不及格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1万元-2万元罚款。情节轻微,并能主动整改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2.一般违法行为导致分部工程质量不及格;或工程通风、给排水、强弱电等配套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影响其使用功效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2000元-4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2万元-4万元罚款。
3.从重违法行为导致民防工程丧失根基防护效能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4000元-5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4万元-5万元罚款。注意:切合《免罚清单》设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惩罚。
序号 5 违法行为 违反国度有关划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布局、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接纳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宁静和使用效能 惩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人民防空主管部分对当事人赐与警告,并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可以对小我私家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元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该当依法补偿损失:(三)违反国度有关划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布局、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接纳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宁静和使用效能的;2. 《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办理措施》第二十七条第(三)项任何单元或者小我私家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三)违反国度有关划定,拆除民防工程设备设施或者接纳其他方法危害民防工程的宁静和使用效能。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对违反本措施的行为,由市或者区民防办根据下列划定予以行政惩罚:(七)违反本措施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划定,从事克制行为的,赐与警告,并责令限期纠正,可以对小我私家并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元并处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裁量基准 1.从轻拆除民防工程设备设施不足3处;或对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造成影响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300元-1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1万元-2万元罚款。情节轻微,并能主动整改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
2.一般拆除民防工程设备设施3处以上不足5处;或对人防工程战时防护功效造成损害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1000元-4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2万元-4万元罚款。3.从重改变人防工程主体布局;或拆除民防工程设备设施5处以上;或导致人防工程整体丧失功效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4000元-5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4万元-5万元罚款。注意:切合《免罚清单》设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惩罚。
序号 6 违法行为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 惩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人民防空主管部分对当事人赐与警告,并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可以对小我私家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元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该当依法补偿损失:(四)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 裁量基准 1.从轻拆除人防工程后拒不补建面积不足200平方米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元并处1万元-2万元罚款。2.一般拆除人防工程后拒不补建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不足500平方米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1000元-4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2万元-4万元罚款。3.从重拆除人防工程后拒不补建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4000元-5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4万元-5万元罚款。
序号 7 违法行为 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沟通的音响信号 惩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五)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人民防空主管部分对当事人赐与警告,并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可以对小我私家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元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该当依法补偿损失:(五)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沟通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裁量基准 1.从轻违法行为首次被发明,且未对人防批示通信造成影响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元并处1万元-2万元罚款。情节轻微,并能主动整改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
2.一般违法行为二次以上被查处,且未对人防批示通信造成影响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1000元-4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2万元-4万元罚款。3.从重违法行为对人防批示通信造成影响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4000元-5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4万元-5万元罚款。
序号 8 违法行为 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 惩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五)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人民防空主管部分对当事人赐与警告,并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可以对小我私家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元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该当依法补偿损失:(五)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沟通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裁量基准 1.从轻违法行为首次被发明,且未对人防批示通信造成影响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元并处1万元-2万元罚款。情节轻微,并能主动整改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
2.一般违法行为二次以上被查处,且未对人防批示通信造成影响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1000元-4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2万元-4万元罚款。3.从重违法行为对人防批示通信造成影响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4000元-5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4万元-5万元罚款。序号 9 违法行为 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纠正 惩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六)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人民防空主管部分对当事人赐与警告,并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可以对小我私家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元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该当依法补偿损失:(六)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纠正的。
裁量基准 1.从轻违法行为首次被发明,且未对人防批示通信造成影响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元并处1万元-2万元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第二次被查处,且未对人防批示通信造成影响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1000元-4000元的罚款、对单元并处2万元-4万元罚款。3.从重违法行为三次以上被查处;或对人防批示通信造成影响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4000元-5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4万元-5万元罚款。序号 10 违法行为 擅自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惩罚种类 罚款 法定依据 《上海市防空警报办理措施》第十八条第(三)项 任何单元或者小我私家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三)擅自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第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措施第十八条第(三)项划定,擅自发放防空警报信号的,市或者区民防办该当对小我私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元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裁量基准 1.从轻违法行为首次被发明,且未对人防批示通信造成影响的,小我私家处以500元-1500元罚款、对单元处以5000元-1万元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二次以上被查处,且未对人防批示通信造成影响的,对小我私家处以1500元-4000元罚款、对单元处以1万元-1.5万元罚款。3.从重违法行为对人防批示通信造成影响的,对小我私家处以4000元-5000元罚款、对单元处以1.5万元-2万元罚款。
序号 11 违法行为 向民防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 惩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定依据 《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办理措施》第二十七条第(二)项任何单元或者小我私家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二)向民防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对违反本措施的行为,由市或者区民防办根据下列划定予以行政惩罚:(七)违反本措施第二十七条第(二)项划定向民防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赐与警告,并责令限期纠正,可以对小我私家并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元并处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裁量基准 1.从轻违法行为未影响民防工程的维护办理及正常使用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300元-1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1万元-2万元罚款。
情节轻微,并能主动整改,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2.一般违法行为对民防工程维护办理造成一般影响或对民防工程正常使用造成一般故障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1000元-4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2万元-4万元罚款。3.从重违法行为严重影响民防工程的维护办理或致使部门防护设备、管道设施发生腐化变形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4000元-5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4万元-5万元罚款。序号 12 违法行为 出租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及格的民防工程 惩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定依据 1.《上海市民防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条例划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民防办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可以并惩罚款:(二)出租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及格的民防工程的,对小我私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元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该当依法予以补偿。
2.《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办理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对违反本措施的行为,由市或者区民防办根据下列划定予以行政惩罚:(四)出租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及格的民防工程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并可以对小我私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元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裁量基准 1.从轻出租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及格民防工程的面积占民防工程修建面积比例3%以上低于10%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1万元-2万元罚款。
情节轻微,并能主动整改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2.一般出租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及格民防工程的面积占民防工程修建面积比例10%以上低于20%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2000元-4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2万元-4万元罚款。
3.从重出租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及格民防工程的面积占民防工程修建面积比例20%以上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并处4000元-5000元罚款、对单元并处4万元-5万元罚款。注意:切合《免罚清单》设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惩罚。序号 13 违法行为 平时操纵民防工程不根据划定管理存案手续 惩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定依据 《上海市民防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条例划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民防办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可以并惩罚款:(三)平时操纵民防工程不根据划定管理存案手续的,对小我私家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元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基准 1.从轻:违法行为首次被发明,责令限期纠正后未实时纠正;或情节轻微,但不切合免罚景象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处以100元-300元罚款、对单元处以500元-1500元罚款。2.一般同一当事人第二次被查处违法行为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处以300元-800元罚款、对单元处以1500元-4000元罚款。
3.从重同一当事人三次以上被查处违法行为的,赐与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对小我私家处以800元-1000元罚款、对单元处以4000元-5000元罚款。注意:切合《免罚清单》设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惩罚。序号 14 违法行为 未向市或者区民防办报送竣工档案 惩罚种类 罚款 法定依据 《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办理措施》第十五条民防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元在根据有关划定向城建档案机构报送竣工档案的同时,该当向市或者区民防办报送竣工档案。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对违反本措施的行为,由市或者区民防办根据下列划定予以行政惩罚:(五)违反本措施第十五条划定,未向市或者区民防办报送竣工档案的,责令纠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基准 1.从轻未根据划定向市或者区民防办报送竣工档案,过期时间低于3个月的,责令纠正,处以1万元-1.5万元罚款。2.一般未根据划定向市或者区民防办报送竣工档案,过期时间3个月以上低于6个月的,责令纠正,处以1.5万元-2.5万元罚款。3.从重未根据划定向市或者区民防办报送竣工档案,过期时间6个月以上的,责令纠正,处以2.5万元-3万元罚款。二、 非民防专业类法令法例规章 序号 15 违法行为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未根据法令、法例和强制性尺度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举行审查 惩罚种类 罚款、打消资格认定 法定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宁静办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建设单元该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市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认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
审查机构该当根据法令、法例和强制性尺度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举行审查。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划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未根据法令、法例和强制性尺度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举行审查的,由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打消对审查机构的认定。裁量基准 1.从轻违法行为造成现场设备设施重大变更不足3处的,处1万元-3万元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造成现场修建结构、构件重大变更不足3处;或设备设施重大变更3处以上的,处3万元-8万元罚款。3.从重违法行为造成现场主体布局重大变更;或修建结构、构件重大变更3处以上的,处8万元-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打消对审查机构的认定。序号 16 违法行为 施工单元改换的人员不切合要求 惩罚种类 罚款、暂停施工 法定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宁静办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施工单元该当组建施工现场项目办理机构,并按照合同约定配备相应的项目卖力人、技能卖力人、专职质量办理和宁静办理人员等技能、办理人员。
上述人员不得擅自改换,确需改换的,该当经发包单元同意,并不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第六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划定,施工单元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根据下列划定举行惩罚:(一)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划定,施工单元改换的人员不切合要求的,责令限期纠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施工。裁量基准 1.从轻未经发包单元同意,擅自改换技能卖力人、专职质量办理和宁静办理人员等技能、办理人员,但未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的,责令限期纠正,处1万元-3万元罚款。2.一般虽经发包单元同意,但改换的项目卖力人、技能卖力人、专职质量办理和宁静办理人员等技能、办理人员降低了相应资格条件;或未经发包单元同意,擅自改换项目卖力人但未降低相应资格条件;或擅自改换技能卖力人、专职质量办理和宁静办理人员等技能、办理人员,并降低相应资格条件的,责令限期纠正,处3万元-8万元罚款。
3.从重未经发包单元同意,擅自改换项目卖力人并降低相应资格条件的,责令限期纠正,处8万元-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施工。注意:切合《免罚清单》设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惩罚。
序号 17 违法行为 施工单元未根据划定摆设项目卖力人现场监视 惩罚种类 罚款 法定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宁静办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国度和本市划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卖力人、专职宁静办理人员该当举行现场监视。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划定,施工单元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根据下列划定举行惩罚:(二)违反第三十条第二款划定,施工单元未根据划定摆设项目卖力人现场监视的,责令限期纠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裁量基准 1.从轻项目卖力人、专职宁静办理人员均未在现场监视,且首次被发明;或违法行为首次被发明,但不切合免罚景象的,责令限期纠正,处2万元-3.5万元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第二次被查处的,责令限期纠正,处3.5万元-8万元罚款。
3.从重违法行为三次以上被查处;或造成宁静、质量变乱的,责令限期纠正,处8万元-10万元罚款。注意:切合《免罚清单》设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惩罚。序号 18 违法行为 施工单元或者劳务分包单元未根据划定对首次上岗的施事情业人员摆设实习操作 惩罚种类 罚款、暂停施工 法定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宁静办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对于首次上岗的施事情业人员,施工单元或者劳务分包单元该当在其正式上岗前摆设不少于三个月的实习操作。第六十四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划定,施工单元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根据下列划定举行惩罚:(四)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划定,施工单元或者劳务分包单元未根据划定对首次上岗的施事情业人员摆设实习操作的,责令限期纠正,处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施工。
裁量基准 1.从轻违法行为首次被发明,且不切合免罚景象的,责令限期纠正,处5000元以下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二次以上低于四次被查处的,责令限期纠正,处5000元-1.5万罚款。
3.从重违法行为四次以上被查处;或造成宁静、质量变乱的,责令限期纠正,处1.5万元-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施工。
注意:切合《免罚清单》设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惩罚。序号 19 违法行为 施工单元未根据划定委托专业监测单元实施监测 惩罚种类 罚款、暂停施工 法定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宁静办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根据国度和本市技能规范需要由专业监测单元实施监测的建设工程,施工单元该当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专业监测单元实施监测。第六十四条第(五)项违反本条例划定,施工单元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根据下列划定举行惩罚:(五)违反第三十五条划定,施工单元未根据划定委托专业监测单元实施监测的,责令限期纠正,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施工。裁量基准 1.从轻需要由专业监测单元实施监测的单建式民防建设工程,施工单元未委托专业监测单元或与被委托的监测单元具有利害关系,且未造成宁静、质量变乱的,责令限期纠正,处10万元-14万元罚款。
2.一般需要由专业监测单元实施监测的单建式民防建设工程,施工单元未委托专业检测单元或与被委托的监测单元具有利害关系,造成一般宁静、质量变乱的,责令限期纠正,处14万元-26万元罚款。3.从重需要由专业监测单元实施监测的单建式民防建设工程,施工单元未委托专业检测单元或与被委托的监测单元具有利害关系,造成较大及以上宁静、质量变乱的,责令限期纠正,处26万元-3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施工。序号 20 违法行为 项目监理机构未根据划定按期向有关行政办理部分陈诉 惩罚种类 罚款 法定依据 1.《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宁静办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项目监理机构该当根据市建设行政办理部分的划定,按期将施工现场的有关环境向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陈诉。
第六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划定,项目监理机构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根据下列划定举行惩罚:(一)违反第四十七条划定,未根据划定按期向有关行政办理部分陈诉的,责令监理单元限期纠正;过期不纠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2.《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办理措施》第二十四条项目监理机构该当根据要求,按期将施工现场有关环境向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陈诉。按期陈诉的内容和报送要求由市建设行政办理部分另行划定。
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违反本措施划定,监理单元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责令限期纠正;过期不纠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违反第二十四条划定,未根据要求按期将施工现场有关环境向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陈诉的。裁量基准 1.从轻监理月报未按要求按期上报,责令限期纠正后过期不纠正的,处1万元-1.5万元罚款。
2.一般监理专报未按要求按期上报,责令限期纠正后过期不纠正的,处1.5万元-2.5万元罚款。3.从重监理紧迫陈诉未按要求实时上报,责令限期纠正后过期不纠正的,处2.5万元-3万元罚款。序号 21 违法行为 发明质量和宁静变乱隐患未实时要求施工单元纠正或者暂停施工,或者施工单元拒不纠正或者不断止施工,项目监理机构未实时向有关行政办理部分陈诉 惩罚种类 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定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宁静办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施工单元拒不纠正或者不断止施工的,或者施工现场产生质量和宁静变乱的,项目监理机构该当当即向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陈诉。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该当当即到施工现场予以处置。
第六十五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划定,项目监理机构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根据下列划定举行惩罚:(二)违反第四十八条划定,发明质量和宁静变乱隐患未实时要求施工单元纠正或者暂停施工的,或者施工单元拒不纠正或者不断止施工,未实时向有关行政办理部分陈诉的,责令监理单元限期纠正;过期不纠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裁量基准 1.从轻产生违法行为,责令限期纠正后过期不纠正,且施工现场未产生质量、宁静变乱的,责令停业整顿,处10万元-14万元罚款。2.一般产生违法行为,责令限期纠正后过期不纠正,施工现场产生一般宁静、质量变乱的,责令停业整顿,处14万元-26万元罚款。
3.从重产生违法行为,责令限期纠正后过期不纠正,施工现场产生较大及以上宁静、质量变乱的,责令停业整顿,处26万元-3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产生《实施措施》第六条第二款所列景象的,吊销资质证书。
序号 22 违法行为 检测单元伪造检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测陈诉 惩罚种类 罚款、吊销资质证书 法定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宁静办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检测单元该当根据法令、法例、规章和强制性技能尺度开展检测勾当,并对检测数据和检测陈诉的真实性和精确性卖力。克制检测单元伪造检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测陈诉。
第六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划定,检测单元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根据下列划定举行惩罚:(一)违反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划定,检测单元伪造检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测陈诉的,责令限期纠正,整脱期间暂停承接业务,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裁量基准 1.从轻违法行为首次被发明的,责令限期纠正,整脱期间暂停承接业务,处2万元-6万元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第二次被查处的,责令限期纠正,整脱期间暂停承接业务,处6万元-16万元罚款。
3.从重违法行为三次以上被查处;或造成宁静、质量变乱的,责令限期纠正,整脱期间暂停承接业务,处16万元-20万元罚款。序号 23 违法行为 监测单元未体例施工监测方案或者出具虚假监测数据 惩罚种类 罚款 法定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宁静办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监测单元该当按照设计文件确定的监测要求体例施工监测方案,对建设工程本体以及邻接修建物、构筑物或者其他管线、设施实施监测。监测单元该当包管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根据设计单元设定的报警值实时报警。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划定,监测单元未体例施工监测方案或者出具虚假监测数据的,由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责令限期纠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裁量基准 1.从轻违法行为首次被发明的,责令限期纠正,处1万元-3万元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第二次被查处的,责令限期纠正,处3万元-8万元罚款。
3.从重违法行为三次以上被查处;或造成宁静、质量变乱的,责令限期纠正,处8万元-10万元罚款。序号 24 违法行为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使用不切合条件的审图人员 惩罚种类 罚款、打消资格认定 法定依据 《上海市修建市场办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该当根据国度或者本市有关划定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勾当,不得有下列行为:(二)使用不切合条件的审查人员。
第五十八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划定,未根据划定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勾当的,由市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责令纠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出具审查及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令、法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尺度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市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不再将其列入审查机构名录。裁量基准 已经出具审查及格书的施工图,未有违反法令、法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尺度的:1.从轻低于3个专业使用不切合条件的审查人员的,责令纠正,处1万元-1.5万元罚款。2.一般3个专业以上,低于5个专业使用不切合条件的审查人员的,责令纠正,处1.5万元-2.5万元罚款。
3.从重5个以上专业使用不切合条件的审查人员的,责令纠正,处2.5万元-3万元罚款。已经出具审查及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令、法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尺度的,未造成宁静、质量变乱的,处3万元-8万元罚款;造成宁静、质量变乱的,处8万元-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不再将其列入审查机构名录。
序号 25 违法行为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未按划定的内容举行审查 惩罚种类 罚款、打消资格认定 法定依据 《上海市修建市场办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该当根据国度或者本市有关划定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勾当,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未根据划定的内容举行审查。第五十八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划定,未根据划定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勾当的,由市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责令纠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出具审查及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令、法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尺度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市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不再将其列入审查机构名录。
裁量基准 已经出具审查及格书的施工图,未有违反法令、法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尺度的:1.从轻违法行为造成现场设备设施重大变更不足3处的,责令纠正,处1万元-1.5万元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造成现场修建结构、构件重大变更不足3处;或设备设施重大变更3处以上的,责令纠正,处1.5万元-2.5万元罚款。
3.从重违法行为造成现场主体布局重大变更;或修建结构、构件重大变更3处以上的,责令纠正,处2.5万元-3万元罚款。已经出具审查及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令、法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尺度的,未造成宁静、质量变乱的,处3万元-8万元罚款;造成宁静、质量变乱的,处8万元-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不再将其列入审查机构名录。
序号 26 违法行为 总监理工程师未根据技能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履行监理职责 惩罚种类 罚款 法定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办理措施》第十七条第二金钱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卖力制。总监理工程师该当根据技能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履行监理职责。
确因合法事由姑且脱离施工现场时,总监理工程师该当指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代为行使其部门职权,但国度划定必需由总监理工程师卖力的组织体例监理规划、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等事项除外。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措施第十七条第二款划定,总监理工程师未根据技能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履行监理职责的,由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责令限期纠正,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裁量基准 1.从轻违法行为首次被发明的,责令限期纠正,处500元-1500元罚款。
2. 一般违法行为二次以上低于四次被查处的,责令限期纠正,处1500元-4000元罚款。3.从重违法行为四次以上被查处;或造成宁静、质量变乱的,责令限期纠正,处4000元-5000元罚款。序号 27 违法行为 建设、监理、施工单元、检测机构或者检测人员伪造检测数据或者检测陈诉 惩罚种类 罚款 法定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办理措施》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克制建设、监理、施工单元或者检测机构及其检测人员伪造检测数据和检测陈诉。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措施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划定,建设、监理、施工单元、检测机构或者检测人员伪造检测数据或者检测陈诉的,由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责令限期纠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裁量基准 1.从轻违法行为首次被发明的,责令限期纠正,处1万元-3万元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第二次被查处的,责令限期纠正,处3万元-8万元罚款。
3.从重违法行为三次以上被查处;或造成宁静、质量变乱的,责令限期纠正,处8万元-10万元罚款。序号 28 违法行为 监理单元或者建设单元未根据划定实施检测见证 惩罚种类 罚款 法定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办理措施》第十五条第二款施工现场检测试样的抽取、建造以及对建设工程实体的现场检测,该当根据划定在监理单元或者建设单元的见证人员监视下实施。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措施划定,有关单元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建设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有关部分责令限期纠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二)违反第十五条第二款划定,监理单元或者建设单元未根据划定实施检测见证的。裁量基准 1.从轻违法行为首次被发明的,责令限期纠正,处1万元-3万元罚款。
2. 一般违法行为两次以上低于四次被查处的,责令限期纠正,处3万元-8万元罚款。3.从重违法行为四次以上被查处的,责令限期纠正,处8万元-10万元罚款。序号 29 违法行为 未配置防水挡板、沙袋等物资器材 惩罚种类 警告、罚款 法定依据 《上海市地下空间宁静使用办理措施》第十条第(三)项对公家开放的作为出产、谋划场合的地下空间以及其他作为大众勾当场合的地下空间,该当配置以下地下空间宁静设施、设备,并对宁静设施、设备举行按期查抄、维修,确保其完好:(三)防水挡板、沙袋等物资器材。
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违反本措施划定,由市或者区地下空间宁静使用办理的综合协调部分、民防部分根据以下划定赐与惩罚:(一)违反本措施第十条第三项划定,未配置防水挡板、沙袋等物资器材的,赐与警告,并责令限期纠正;过期不纠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裁量基准 1.从轻经责令限期纠正后,在划定期限内纠正的,赐与警告。2. 一般经责令限期纠正后,有一处违法行为未在划定期限内纠正的,处500元-4000元罚款。3.从重经责令限期纠正后,二处以上违法行为未在划定期限内纠正的,处4000元-5000元罚款。
序号 30 违法行为 检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讨检测数据、成果失实 惩罚种类 罚款 法定依据 《上海市检讨检测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检讨检测机构和人员该当固守职业道德,诚信自律,确保检讨检测数据、成果的真实、精确、完整。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检讨检测机构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检讨检测监视办理部分责令纠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划定,出具的检讨检测数据、成果失实的。裁量基准 1.从轻违法行为首次被发明的,责令纠正,处1万元-2万元罚款。
2. 一般违法行为第二次被查处的,责令纠正,处2万元-4万元罚款。3.从重违法行为三次以上被查处;或造成宁静、质量变乱的,责令纠正,处4万元-5万元罚款。序号 31 违法行为 检讨检测机构未根据相关尺度、技能规范举行检讨检测,或者出具的检讨检测陈诉不切合要求 惩罚种类 罚款 法定依据 《上海市检讨检测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检讨检测机构该当依据相关尺度、技能规范或者约定的方法举行检讨检测,并出具检讨检测陈诉。
检讨检测陈诉该当注明样品获取方式、检讨检测依据,以及检讨检测数据、成果等信息。第四十六条第(三)项检讨检测机构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检讨检测监视办理部分责令纠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划定,未根据相关尺度、技能规范举行检讨检测,或者出具的检讨检测陈诉不切合要求的。裁量基准 1.从轻违法行为首次被发明的,责令纠正,处1万元-2万元罚款。
2. 一般违法行为第二次被查处的,责令纠正,处2万元-4万元罚款。3.从重违法行为三次以上被查处;或造成宁静、质量变乱的,责令纠正,处4万元-5万元罚款。
序号 32 违法行为 检讨检测机构未根据划定生存原始记载和检讨检测陈诉 惩罚种类 罚款 法定依据 《上海市检讨检测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检讨检测机构该当对检讨检测勾当的原始记载和检讨检测陈诉成立档案,并至少生存六年。法令、法例有专门划定的,依照其划定。第四十六条第(四)项检讨检测机构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检讨检测监视办理部分责令纠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划定,未根据划定生存原始记载和检讨检测陈诉的。裁量基准 1.从轻违法行为首次被发明的,责令纠正,处1万元-2万元罚款。2. 一般违法行为第二次被查处的,责令纠正,处2万元-4万元罚款。3.从重违法行为三次以上被查处的,责令纠正,处4万元-5万元罚款。注:1.本表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罗本数,“低于”“不足”均不包罗本数。
2.本表所列的违法行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和《上海市人民当局关于本市成立行政惩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所列该当“减轻、从轻、从重”景象的,裁量时该当予以减轻、从轻、从重。3.本表对违法行为从轻、从重情节已有详细划定的,从其划定。图文来历: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返回,检察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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